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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9-030011
- 處分日期
- 2020/04/07
- 違規日期
- 2020/03/02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3月2日派員督察,發現南科高雄園區用地土方填築調度工程(五A)(T39標)係科技部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所屬營建工程,係由上開公司所承攬。經查工程現場承載車輛於工地內運輸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無適當空氣污染防制措施,致引起塵土飛揚而污染空氣,上述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依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處分)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款及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南區大忠里中華南路一段八三號二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路竹區路科段54-1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