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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委員李月銀-慈寶寺廟宇新建工程-管理委員李月銀

文號
23-107-090001
裁罰機關
雲林縣
處分日期
2018/09/10
違規日期
2016/05/2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500
處分種類
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營建工程(工程名稱:慈寶寺廟宇新建工程-管理委員李月銀,管編:P105P41159-1、P105P41159-2)未依期限辦理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申報即先行開工,且逾期30日仍未繳納.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9月25日。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5條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雲林縣西螺鎮埔心段一四一三地號,埔心段一四一四地號,埔心段一四一四之一地號
違規地址
雲林縣西螺鎮埔心段1413.1414.1414-1地號等3筆
統一編號
47443110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