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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4-010008
- 處分日期
- 2025/01/07
- 違規日期
- 2024/09/1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9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廠係從事紙製品加工製造(再利用機構),領有本府核發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管制編號:H51B9644),案經本局於113年9月19日前往稽查,查獲貴廠進行再利用所產出之衍生廢棄物-廢塑膠混合物(D-0299)及廢木材棧板(D-0701)交予垃圾車清運,惟未作成紀錄,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暨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9條第2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裁處罰鍰。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及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9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平鎮區關爺東路三七巷一五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平鎮區關爺東路3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