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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美畜牧場

文號
40-106-040041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7/04/12
違規日期
2017/01/06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場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惟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1月6日派員至現場督察,發現現場未依規定確實申報事業廢棄物R-0104禽畜糞及D-0901有機污泥之清除及處理量。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5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六甲區菁埔里菁埔二五六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六甲區菁埔里256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