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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訓畜牧場

文號
30-106-070017
裁罰機關
雲林縣
處分日期
2017/07/14
違規日期
2017/06/13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第2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6,000
處分種類
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一.台端所屬之畜牧場於106年6月13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請業者提供水電錶操作紀錄,惟業者未依規定紀錄,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及66條規定。二.台端所屬之畜牧場於106年6月13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至放流口採樣,採樣結果如下:化學需氧量:655mg/L(標準:600mg/L)、懸浮固體:192mg/L(標準:150mg/L),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6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66條第2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雲林縣褒忠鄉潮厝段九三四、九三五地號
違規地址
雲林縣褒忠鄉潮厝段九三四、九三五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