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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2-111-030003
- 處分日期
- 2022/03/29
- 違規日期
- 2022/03/23
- 違反法條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1條第3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前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辦理之「高污染潛勢事業土壤及地下水調查及預防管理計畫」查證結果,土壤中重金屬銅項目最高檢測濃度為780毫克/公斤,超過土壤污染管制標準(400毫克/公斤)的1.95倍;地下水中重金屬鉛項目最高檢測濃度為1.09毫克/公升,超過第二類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0.1毫克/公升)的10.9倍,地下水中重金屬鉻項目最高檢測濃度為0.601毫克/公升,超過第二類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0.5毫克/公升)的1.20倍。本府於111年3月23日府環水字第1110068840號公告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及111年3月23日府環水字第11100688401號公告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管制區,污染行為人為連盟興業股份有限公司。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1條第3項第1款,處新臺幣10萬元罰鍰,並依同法第41條第4項規定,命污染行為人接受4小時本法相關法規及環境教育講習。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1條第3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1條第3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八德區大竹里榮興路二七號一樓、二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八德區大竹里榮興路二七號一樓、二樓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