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煥光畜牧場

文號
30-109-070016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0/07/09
違規日期
2019/08/12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3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廢水處理設備中間池(T01-3)有一迴流管線將廢水迴流至固液分離機(T01-2),未依貯留許可文件之登記事項運作。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平鎮區湧光路五九六巷七三弄四六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平鎮區湧光路596巷73弄46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