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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2-110-070002
- 處分日期
- 2021/07/15
- 違規日期
- 2021/04/21
- 違反法條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38條第2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106年2月15日環署土字第1060012323號公告貴公司幼獅二廠為地下水污染整治場址在案,本府並於108年7月10日府環水字第1080166288號函核定貴公司所提之地下水污染整治計畫(定稿本)。依據本府核定之貴公司所屬幼獅二廠地下水污染整治計畫(定稿本),貴公司所採取之地下水循環井為每日24小時連續操作進行整治,惟本府委託亞太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執行4月份場址巡查時(4月21日)發現貴公司2口循環井設備(井號:GCW-01、GCW-04)送修,導致該2口循環井無執行操作且無替代方案,核以違反土污法第38條第2項第3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38條第2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38條第2項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高山里獅一路一七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高山里獅一路一七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