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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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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4-050009
- 處分日期
- 2025/05/07
- 違規日期
- 2025/02/2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罰鍰金額
- NT$75,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台南仁德分公司屬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事業,經本局114年2月20日派員前往稽查,於貴公司台南仁德分公司放流口採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未符合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事業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量檢驗值31.1mg/L,標準值30 mg/L;pH檢驗值5.3,標準值6~9)。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75000元整,本局於114年3月14日函送達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7750),限期改善至114年4月21日,本局於114年4月28日確認改善完成在案。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內湖區新湖三路二三號五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中山路七七七號三樓
- 更新時間
- 2025/06/03 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