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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8-100003
- 處分日期
- 2019/10/02
- 違規日期
- 2019/09/2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之清運機具(車號:KEE-1827)未裝置GPS,卻與豐鴻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簽訂廢木材清除合約,合約日期為107年8月1日至108年7月31日,依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來函所述,經勾稽查核貴公司所屬之清運機具(車號:KEE-1827)清運聯單發現GPS應裝置而未裝置之異常樣態,經查對異常樣態聯單,其填報載運廢木材廢棄物,屬環保署公告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廢棄物項目,上開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錦中里中正路三○八號一一樓之三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錦中里中正路三○八號一一樓之三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