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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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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0-070023
- 處分日期
- 2021/07/20
- 違規日期
- 2021/06/2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產出之廢液閃火點小於60℃(C-0301)及非有害有機廢液或廢溶劑(D-1504)於110年6月17日委託信利環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清除至日友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彰濱資源回收處理廠焚化處理(聯單編號:S290769711000025、S290769711000026),惟未於廢棄物清除出廠後四日內,上網確認申報聯單內容是否與清除者實際清運與處理、再利用、輸出者收受狀況相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並依同法第53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0)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路竹區中山南路九○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路竹區中山南路九○之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