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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10-113-090002
- 處分日期
- 2024/09/27
- 違規日期
- 2024/08/09
- 違反法條
-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 罰鍰金額
- NT$3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3年8月9日派員執行「臺中市西屯區惠民段3地號店舖、旅館及辦公室新建工程環境影響說明書」開發案環境影響評估監督查核作業,現場查核結果,1、基地正開挖水溝等工程,現場未設置洗車平台及臨時沉砂池,與環說書第8章、8.1.2、一、(二)P.8-2所載內容不符。2、經現場監督結果,基地西側另有工程進行,兩工區周界未以施工圍籬阻隔,與環說書第8章、8.1.3、一、(一)P.8-5所載內容不符。3、未依環說書第8章、8.1.3、一、(六)、5. P.8-5內容,於基地出入口處加裝攝影監視系統。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9月2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規定,依同法第23條第1項第1款及「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罰鍰額度裁量基準」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八七號一○樓之三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西屯區惠民段3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