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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茂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林口廠

文號
40-108-090005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9/09/03
違規日期
2018/11/12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106年10月至107年9月間未依規定上網申報廢錫膏(廢棄物代碼:R-1305)產出及貯存。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龜山區文化里華亞一路六八號(一樓、二樓、三樓)
違規地址
桃園市龜山區華亞一路68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