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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1-113-080012
- 處分日期
- 2024/08/21
- 違規日期
- 2022/10/27
- 違反法條
- 雲林縣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1.本局於111年10月27日11時02分至現場查察,稽查時發現雜草叢生之情事,恐有影響環境衛生之虞。2.另斗六市雲林溪段162、163、164、165地號於111年9月12日府環衛二字第1113613093、1113613094號函,限期111年10月7日清理完成,本局於111年10月27日前往複查,經現場量測雜草已逾50公分,已影響環境衛生。3.將函請土地所有權人儘速清理並善盡管理之責。4.另斗六市雲林溪段163、164、165地號已違反雲林縣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法第4條第1項第1款規定,依法告發。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9月20日。
- 裁處依據
- 違反雲林縣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雲林縣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7條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二三五巷二號地下一樓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斗六市雲林溪段162至165、168至171、174、185、185-1、186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