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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050001
- 處分日期
- 2024/05/02
- 違規日期
- 2024/03/1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業者網路申報資料中,於112年5月至6月廢棄物收受再利用貯存部分,廢木材之再利用聯單+處理後聯單+營運紀錄-原料使用量不等於收受貯存量;而月申報中112年5月至6月之固體再生燃料產出數量為481.85公噸及748.49公噸,惟於產品(固體再生燃料)銷售流向僅申報售出36公噸與62.3公噸亦未相符,業者表示係申報錯誤,將固體再生燃料申報至木屑,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5月16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龍井區忠和里工業路二四六巷六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龍井區忠和里工業路二四六巷六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