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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強紙器股份有限公司二廠

文號
30-113-110003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4/11/04
違規日期
2024/09/02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3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9月2日派員至貴廠勘查,查貴廠因地下水貯槽破損,滲漏之地下水沖刷製程製糊作業區之地面(殘留白色樹薯粉末及液鹼藥劑),致含污染物之廢水經廠內雨水溝續流霄裡分渠,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八德區竹園里新興路一三二五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八德區新興路1325號
統一編號
43758460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