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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振企業有限公司

文號
30-110-070027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21/07/20
違規日期
2021/05/06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8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
罰鍰金額
NT$12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現場從事電鍍業,作業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文件(新北市環水許字第04183-03號),惟廢水處理後產生之有害污泥,未妥善處理,任意放置於廠區頂樓地面。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8條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北市土城區中央路一段三六五巷九之四號
違規地址
新北市土城區中央路一段三六五巷九之四號
統一編號
84544251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