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桃園市
  3. 全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廠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全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廠

文號
32-110-100001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1/10/12
違規日期
2021/09/23
違反法條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3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2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一、貴公司係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7月21日以府環水字第1090182135號函備查「全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地下水污染控制計畫(第一次變更)(定稿本)」,污染完成改善期限至113年7月10日,並於第12章12.2節說明如下:(一)廠區邊界污染阻隔:模廠試驗後預計進行45個月之邊界污染阻隔系統建置及操作工作,並透過廠區周界監測井定期監測工作監測地下水中污染物濃度,必要時調整操作參數或加密井場。(二)全廠區地下水污染改善工作:全廠區地下水污染改善工作預計執行45個月,工作包含全廠區空氣注入系統設置操作(45個月)及局部區域化學氧化系統設置操作(12個月)。二、經查貴公司於110年7月15日以全峰環字1100715001號函提出「全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廠地下水污染控制計畫書(第一次變更)第2次進度報告(110年1月1日~110年6月30日)併同110年第2季進度報告(初稿)」第3章第3.2節之表3.2-1控制計畫主要工作項目及執行進度說明:工作項目2.廠區邊界污染阻隔及工作項目4.全廠區空氣注入系統設置操作皆未執行,未依核定之控制計畫(第一次變更)執行,以上核已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3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38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大園區北港里工六路六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大園區北港里工六路六號
統一編號
22613171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