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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新工程有限公司

文號
44-108-060017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9/06/10
違規日期
2018/08/03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108年4月18日函申請乙級清除許可變更,案附高雄市政府107年7月3日高市府經商公字第10752459800號公司所在地變更(高雄市三民區寶興路82之19號9樓)核准函,惟未於變更(107年7月3日)後30日內(107年8月3日前)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另案附負責人身分證影本(107年8月9日換發,住址變更為高雄市鳳山區大德里11鄰福安二街25號4樓),惟未於變更(107年8月9日)後30日內(107年9月9日前)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74規定處分。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苓雅區大順三路二八二巷一四五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三民區寶興路82之19號9樓
統一編號
23670023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