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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1-090002
- 處分日期
- 2022/09/05
- 違規日期
- 2022/07/28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1項第3款,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一)自動洗車設備噴水高度範圍未涵蓋車體(記4點),(二)製程區灑水設施噴灑範圍、水量、頻率不足致產生明顯粉塵(記四點),(三)聯外道路有積土髒污致路面色差(記4點),(四)查核結果缺失點數總計12點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1項第3款、第7條、第9條第2項、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縣橫山鄉大肚村大肚一三四號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橫山鄉大肚村大肚一三四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