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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7-070014
- 處分日期
- 2018/07/25
- 違規日期
- 2018/06/2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分公司設籍於彰化縣彰化市金馬路2段321號,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下稱環保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及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本局107年6月20日於環保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IWR&MS)勾稽貴分公司106年4月至107年3月間申報資料,發現106年9、10月與107年2、3月非製造程序產出廚餘(R-0106)未申報產出量及聯單量;另106年11月至107年3月非製造程序產出廚餘(R-0106) 產出量扣除聯單量不符貯存量未達質量平衡,案經本局於107年6月21日派員現場稽查確認屬實。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彰化市金馬路二段三二一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彰化市金馬路二段三二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