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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2-100003
- 處分日期
- 2023/10/12
- 違規日期
- 2023/09/1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111年3月11日、4月21日、7月19日及112年7月11日收受東杵有限公司前述違法轉運之廢棄物(依其簽訂合約內容,廢棄物種類包含D-0299、D-0699、D-0799、D-0899、H-0002),重量共4.775公噸,未依規定於每月10日前主動連線申報前月清除廢棄物之營運紀錄,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0月26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清水區文昌里光復街六三之四號二樓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梧棲區草湳里臨港路三段640巷12號24.2400965,120.5198697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