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興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文號
- 40-103-020020
- 裁罰機關
- 彰化縣
- 處分日期
- 2014/02/14
- 違規日期
- 2014/01/2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違規部分限期於103年4月1日前完成改善,改善內容為依據實際運作情形申報該項事業廢棄物產出及貯存情形,並應於期限屆滿日前檢具已改善之相關證明文件,報請本局查驗,未依上述規定辦理者,自改善期限屆滿之翌日起,按日連續處罰。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線西鄉寓埔村線工南三街一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線西鄉線工南三街1號
- 統一編號
- 89247441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