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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卡索廣告設計

文號
41-114-040105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5/04/08
違規日期
2025/03/07
違反法條
臺南市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2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受託設置之旗幟廣告(登載內容:台南首場禮尚,美食節,台南首場美食節,桃園新勢力,6大主題味蕾新體驗,搜尋台南美食節,3/14-17,大台南會展中心,…),明顯提前於可設置期間,設置於違規地點,明顯有設置廣告物未經主管機關許可之情事。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臺南市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臺南市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第27條第1款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歸仁區大潭里長榮路一段三七○之四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永康區中正南路308 號前中央分隔島交通號誌桿
統一編號
13717484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