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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龍工程有限公司

文號
23-113-080002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4/08/19
違規日期
2024/07/19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3年7月19日上午11時許執行「國道一號北外環交流道工程(第I105S標)」(管制編號:D112R24042)環保稽查業務,於本市永康區高速公路國道一號南下(317K+300)附近有一輛施工機具排放黑煙情形,發現貴公司於現場有一台施工機具(打樁機)進行板樁打設作業,造成該機具產生排放黑煙情形,經查該施工機具排放黑煙情形,無裝設空污防制設備或濾煙器設施以減少黑煙排放情形,並現場未設置有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致污染空氣之情節,有稽查單(含照片)可稽。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至本局報請查驗(與裁處書一併檢送改善完成報告書乙份)。限改日期:113年09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暨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7條第1款規定,依同法第67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一、二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北市永和區保福路二段一六三巷一三弄一八號一樓
違規地址
臺南市永康區-國道1號北外環交流道工程
統一編號
84669441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