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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1-040003
- 處分日期
- 2022/04/11
- 違規日期
- 2020/07/2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
- 罰鍰金額
- NT$18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為金屬表面處理業,從事電鍍作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109年7月20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以太空包盛裝之污泥有害事業廢棄物露天堆置於廠區內空地,未分類編號,未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且貯存場所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措施,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1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80000元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7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2款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霧峰區吉峰里吉峰西路三三之三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霧峰區吉峰里吉峰西路33之3號1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