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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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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4-040004
- 處分日期
- 2025/04/11
- 違規日期
- 2025/03/06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3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勒令停工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從事金屬品加工程序,經本府查察環境部空污費暨排放量申報整合管理系統,發現貴公司113年有機溶劑使用量為44.082公噸,核屬環境部公告第六批次應申請操作許可證之固定污染源,惟貴公司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而逕行操作營運之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分期繳款中
- 事業地址
- 南投縣南投市平山里成功一路三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南投縣南投市平山里成功一路三之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6/02 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