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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8-110041
- 處分日期
- 2019/11/25
- 違規日期
- 2019/09/25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廠於本市旗津區中洲二路268號從事船體塗裝業,未領有操作許可證。本局稽查人員於108年9月25日執行稽查,貴廠作業面積大於50平方公尺,生產設備之馬力與電熱合計達2.25千瓦以上,且有機溶劑使用量已達20公噸/年,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一批至第八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第六批第二類船體塗裝程序。本局稽查當日,現場塗裝作業操作中,貴廠未取得操作許可證前即逕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2月29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旗津區南汕里中洲二路二六八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旗津區南汕里中洲二路二六八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