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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揚廣告事業有限公司

文號
41-106-110201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7/11/23
違規日期
2017/09/18
違反法條
臺南市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2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未經廣告物主管機關核准,於大同路二段677號等13處之道路中央分隔島路燈桿,懸掛旗幟廣告物(登載內容:臺灣設計展、0930-10.15…)之違規行為。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臺南市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臺南市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第27條第1款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北市永和區福和路一九巷一弄一七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東區大同路二段677號
統一編號
97231870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