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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08-050002
- 處分日期
- 2019/05/01
- 違規日期
- 2019/04/1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第14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所屬昶程企業社清運機具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以下簡稱GPS系統),車號APH-2911、APH-2912、APH-2913重新領牌(車號分別為:ASH-2853、ASH-2852、ASH-2861)已於107年12月6日變更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核准通過,惟未於基本資料異動事實發生後15日內填寫異動書向審驗機關報備,該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暨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公告事項第14點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及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第14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宜蘭縣員山鄉員山村金山西路二二三巷七號三樓
- 違規地址
- 宜蘭縣五結鄉利工二路100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