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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同齋食品有限公司

文號
41-112-080012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3/08/17
違規日期
2023/07/14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罰鍰金額
NT$1,2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於112年7月14日派員前往本市新屋區新湖路375號工廠稽查,貴公司於該址從事食品製造業,查該廠露天廢水池內之麵粉廢水被風吹至周界道路後再經水分蒸發,形成白色污漬污染路面。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尚未繳款
事業地址
桃園市中壢區普忠里普忠路一五五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新屋區新湖路375號
統一編號
82767115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