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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1-109-100459
- 處分日期
- 2020/10/16
- 違規日期
- 2020/10/08
- 違反法條
- 臺中市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5條第1項第1款,臺中市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5條第1項第6款
- 罰鍰金額
- NT$3,6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109年4月20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所有土地雜草叢生長度超過50公分及遭棄置廢棄物且經109年5月11日稽查結果,貴公司未依本局109年4月21日中市環清字第1090041836號函囑期限內改善完成,本局分別以109年6月29日中市環衛字第1090070164號函及109年9月15日中市環衛字第1090104596號函(諒達)處分在案,並請立即改善。嗣經限期改善屆滿,本局於109年10月8日派員前往複查結果,上開土地仍未清理改善,核已違反臺中市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5條第1項第1款及第6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600元整,應立即完成改善,本局仍將持續派員稽查如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按次處罰。
- 裁處依據
- 違反臺中市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5條第1項第1款及第6款規定,並依臺中市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16條第1項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西屯區潮洋里市政北二路二三六號一六樓之五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烏日區五光路復光三巷60號旁(重建段281地號)土地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