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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10-120001
- 處分日期
- 2021/12/06
- 違規日期
- 2021/11/05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於貴處辦理之工地稽查,查獲下列缺失事項18點影響防制效果:1.工地周界:圍籬高度不符合營建工程等級之規定或圍籬種類不符合規定,記4點。2.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記10點。3.工地出入口: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記4點。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1月2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8條、第11條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及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第4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樹林區樹新路四○之七號五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汐止區公園路與大同路二段口,稽查貴處辦理「新北市汐止區公八部分用地新闢工程及周邊環境整理」(管制編號:F110FBZ014-1)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