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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100006
- 處分日期
- 2020/10/06
- 違規日期
- 2020/03/0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經查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貴公司楊梅二廠之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周宗泉(原周天湛)已於109年2月14日退保,惟貴公司遲於109年9月8日完成繼任專責技術人員設置,未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之「指定公告已於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第4條規定,事業聘僱之專業技術人員未能從事業務或離職時,該事業應於十五日內指定代理人報請主管機關備查,並應於九十日內另聘符合資格規定者繼任,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水美里民富路一段三○一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水美里民富路一段三○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