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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6-030007
 
            
            
            
                
- 處分日期
 
                - 2017/03/22
 
            
            
                
- 違規日期
 
                - 2017/01/2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臺中市清水區臨港路七段OOO號從事其他金屬手工具製造業,案經本局於106年1月20日23時00分派員稽查,現場查獲廠內廢鐵屑貯存區油污未妥善防範致污染周界外溝渠水體(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烏溪流域水污染管制區內),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2月0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規定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訂定之「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清水區臨港路七段三○三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清水區臨港路七段303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