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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伯企業社

文號
44-113-120001
裁罰機關
金門縣
處分日期
2024/12/11
違規日期
2024/04/19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事業設置之清除技術員請假,未於九十日內另聘符合資格規定者繼任。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金門縣金湖鎮太湖劃測段○九七一之○○○二地號
違規地址
金門縣金湖鎮料羅里料羅171號
統一編號
10557414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