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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明畜牧場

文號
20-112-010001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3/01/10
違規日期
2022/07/13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查臺端因管理不當,致飼養之雞隻及雞隻排泄物等產生之異味經由破損之鐵皮遮雨棚及防塵網等半露天設施,逸散至周界外,惟臺端未裝置異味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造成空氣污染。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7月1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平鎮區東勢段東勢小段一九九之一地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平鎮區快速路一段246巷138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