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桃園市
  3. 長鴻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中壢北園廠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長鴻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中壢北園廠

文號
30-111-020008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2/02/09
違規日期
2021/12/08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罰鍰金額
NT$27,5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貴廠係從事印刷電路板製造業,領有本府核發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0年9月8日派員至貴廠稽查,查獲現場未設置中間水池1(T01-06)、中間水池2(T01-08)及污泥暫存槽(T01-10),又化學沉澱池(T01-07)新增1個T型管線,將池中廢水分別導入廢水調整池3(T01-03)及壓濾式脫水機(T01-11),貴廠未依核准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內容運作,本府爰依法限期貴廠改善;本府環境保護局110年12月8日派員至貴廠複查,查獲現場仍未設置中間水池1(T01-06)、中間水池2(T01-08)及污泥暫存槽(T01-10),貴廠未依核准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內容運作。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75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3月0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中壢區復興里北園路三○號(一、二樓)
違規地址
桃園市中壢區北園路30號
統一編號
16938313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