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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2-040010
- 處分日期
- 2023/04/13
- 違規日期
- 2022/11/0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鹽水廠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本局於111年11月9日派員稽查,勾稽109年10月至111年9月網路申報資料,發現D-0599、R-0503、D-0902自111年2月至9月未申報貯存情形,另電弧爐煉鋼製造程序(24008)、金屬軋造程序(240075)、其他金屬熱處理程序(250019)、金屬表面研磨程序(250031)、廢水處理程序(370001)之R-1301廢鐵自111年1月至9月未申報廠內再利用聯單。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條件: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2年05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信義區松智路一號二五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鹽水區汫水里溪州寮3之10號A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