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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0-090011
 
            
            
            
                
- 處分日期
 
                - 2021/09/11
 
            
            
                
- 違規日期
 
                - 2021/05/21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處分種類
 
                - 勒令停工,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0年5月21日派員至本市觀音區中山路一段388巷98號前稽查,查獲臺端所屬工程行現場堆置大量土方,經量測總體積約14,840立方公尺,堆置體積超過3,000立方公尺,係屬空氣污染防制法公告第五批第二類堆置場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惟臺端未取得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設置及操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命臺端(即台星工程行)堆置場停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平鎮區南勢里中豐路南勢二段四八七巷一八弄一二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中山路一段388巷98號前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