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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2-080011
- 處分日期
- 2023/08/11
- 違規日期
- 2023/06/08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管制編號:R9701341)領有堆置場作業程序(M03)操作許可證,經本局112年6月8日派員進行聯合稽查作業,是日貴公司M03製程正常運作中,經當日查核結果違規情形臚列如下:經查現場發現其M03程序:1.室內電弧爐煉鋼爐還原碴(石)堆置場(X006)廠房破損,致使還原碴掉落至廠房外。2.於室內堆置場(X001)從事堆置廢鐵區,發現防塵布破損,致使粉塵逸散情形。3.在廠房煉鋼爐的東側與室外廢鐵廠(X009)之間處,有一處廢鐵堆置場未納入M03堆置場作業程序範圍內,且無任何防制措施,上開缺失有稽查單及照片可稽。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含改善之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與裁處書一併檢送空白改善完成報告書一份)。限改日期:113年01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及其附表附表一、二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官田區南廍里南廍一二三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官田區南廍里南廍一二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