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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6-110027
- 處分日期
- 2017/12/04
- 違規日期
- 2017/10/26
- 違反法條
-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29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經查貴公司以106年10月23日陸藝(106)環廢字第1061023001號函(本局收文日為106年10月24日)向本局申請展延事業廢棄物完成再利用日前,分別收受2筆遠東新世紀股份有限公司觀音印染廠之紡織污泥(聯單號碼:H53A246310600150、H53A246310600151,再利用完成期限至106年10月21日)及1筆榮成紙業股份有限公司之漿紙污泥(聯單號碼:N140056210600716,再利用完成期限至106年10月23日)皆已超過30日未完成再利用,且未於屆期前向本局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展延。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29條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嘉義縣民雄鄉秀林村林子尾四二之七一號、四二之七二號
- 違規地址
- 嘉義縣民雄鄉秀林村林子尾四二之七一號、四二之七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