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峯保實業有限公司

文號
40-106-070007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7/07/12
違規日期
2017/05/02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分別於106年5月2、10日派員至本市湖內區海埔段2402、2403地號土地稽查,發現堆置廢鐵,據貴公司劉○○表示,收廢鐵來源包含工廠廠房修繕等所產出,惟貴公司未具有再利用機構資格,即從事收受廢鐵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第2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52條之規定處分。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湖內區海埔里中華街三二巷二一號一樓
違規地址
高雄市湖內區海埔段2402、2403地號
統一編號
28938035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