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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2-113-060001
- 處分日期
- 2024/06/19
- 違規日期
- 2024/04/18
- 違反法條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9條第1項,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領有廢棄物處理許可證屬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9條公告事業,移動式廢棄物處理機構許可證所登記之處理廠地點或範圍須依法變更時,即符合土污法第9條第1項第4款變更營業用地範圍定義,原廢棄物處理許可證移動地點(雲林縣大埤鄉豐田路53號)有效期限至108年4月10日止,於取得新的廢棄物處理許可證後,已註銷原移動地點,惟未檢具該用地之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資料,報請主管機關審查,已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9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9條第1項及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9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並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麥寮鄉麥津村中山路六四二巷三○號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大埤鄉嘉興村豐田53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