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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人毅畜牧場

文號
30-109-070006
裁罰機關
雲林縣
處分日期
2020/07/29
違規日期
2020/06/02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1.本案為現場稽查開立限期改善通知書。2.該場於109年4月27日派員至放流口進行水質採樣,檢測報告結果:懸浮固體物:208mg/L(標準為:150mg/L);化學需氧量:531mg/L(標準為600mg/L),上述之懸浮固體物濃度已超過放流水標準,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依法告發。3.現場已開立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編號:1080108。4.請業者於改善期限內改善完成,並報本局查驗。5.請業者妥善處理廢污水,並遵守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6.另王○○現場已提供搭排文件(使用期間109年1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7月16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雲林縣虎尾鎮埒內段一三二六、一三二七、一三二七之一、一三二八地號
違規地址
雲林縣虎尾鎮埒內段一三二六、一三二七、一三二七之一、一三二八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