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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虹樺(即大溪砂石行)

文號
20-105-070033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6/07/21
違規日期
2016/06/2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勒令停工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於文到日起立即停工及限於105年10月21日前提出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申請。限改日期:105年10月21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7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林園區潭頭段二二五九地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新園鄉五房村五房路320號
統一編號
62907124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