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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7-100004
- 處分日期
- 2018/10/05
- 違規日期
- 2018/08/15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3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8月15日派員前往貴公司竹南廠執行固定污染源油漆化學製造程序(M01)排放管道(P001)異味污染物採樣,檢測結果為17,400,超過「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P001排放口離地高度7公尺,適用排放管道高度≦18公尺,標準值1000)」,已違反空污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11月1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士林區重慶北路四段七九號二樓之九
- 違規地址
- 苗栗縣竹南鎮龍山里天祥街一段三四五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