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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7-090010
- 處分日期
- 2018/09/25
- 違規日期
- 2018/07/0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本案為案件編號:35963109(000)後續辦理。2.經查該地(虎尾鎮五間段623地號)回填整地物料為臺灣志大興業有限公司提供,惟臺灣志大興業有限公司再利用產品用途:鋪面工程之基層或底層級配粒料原料,級配配料,非農業用地之工程填地材料,故與申請再利用用途不符(經查該土地地目為"田"),上述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規定,依法告發。3.本局已告知業者違反上述法規,如有疑慮可於文到期限內向本局提出陳述意見,逾其視同放棄。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西螺鎮大新段一二二地號,大新段一二五地號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虎尾鎮五間段623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