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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08-060014
- 處分日期
- 2019/06/04
- 違規日期
- 2018/12/1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29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107年12月13日派員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暨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稽查,貴公司廢棄物處理技術員張淑娟表示,廠區後方貯存收受「東徽企業有限公司岡山廠」未處理之廢油混合物(D-1799)約19.63噸,聯單收受日期為107年11月13日,未於30日內完成處理作業,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29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30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及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本洲里本工三路六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本工三路6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