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來環保工程實業有限公司
- 文號
- 44-109-110012
- 裁罰機關
- 新北市
- 處分日期
- 2020/11/13
- 違規日期
- 2020/03/0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現場堆置及拆解廢電子電器及廢照明光源(廢電風扇及直管型日光燈管),惟未取得應回收廢棄物登記證,逕行從事應回收廢棄物處理業務。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6月01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暨應回收廢棄物處理業管理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及第5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2項第2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四段一九八號二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五股區蓬萊路2-3號
- 統一編號
- 70714304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